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有生力量,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年初以来,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充分发挥集采机构优势、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实际采购工作中,中心工作人员督促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采购文件中严禁将企业注册资本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禁止设置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条款,充分保障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二是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组织召开“政采贷”银企对接会。“降本、减负”是目前中小企业最关心的政策之一,开鲁县分中心自2021年以来一直致力于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两年来为企业免除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近3000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解决项目中标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开鲁县分中心充分发挥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与多家银行进行沟通,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搭起了银企对接“连心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为企业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
三是精钻采购业务,开展政策学习讨论,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心工作人员利用业务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分析、讨论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相关政策、通知等,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鼓励并引导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70%,确保小微企业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
据统计,2023年1—9月,在已完成的49个政府采购项目(包)中,有39个项目(包)直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占比达80%,直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达8316万元,占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的84.5%,与上年同期相比两项指标分别增加55.5%和62%。(孙世利)